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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解读 |律师法学家晋身法官检察官有助提升司法职业化

来源:张建军律师网  作者:海拉尔律师  时间: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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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认为,这部分表述正与本轮司法改革中的诸多要点相合。

  他表示,全会强调的是法治体系的建设,但法治体系的建设除司法、立法等工作外,还需要一支合格的、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要把法治路线图贯彻下去,当然人事路线图也应是明确的。“这是从人事的角度为依法治国提供保障。”此外,他还认为,这也是对过去法治教育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纠正。

  秦前红说,法治队伍的运行、录用、考核和辞退都要有严格的程序,这样才能建设一支正规化的法治专门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则要求检察官、法官不能是外行,应受过法律专业的训练,有专门的法律学习背景,有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还要有必要的法律实践积累。”

  他认为,司法人员在逢进必考司法考试的大环境下,整体素质还不错,但立法人员的情况就不那么乐观,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里面的一些立法工作人员,就没有法律背景。“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主要针对立法者和执法者。”他说,执法工作越来越专业化,如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就需要执法人员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要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制度,这是呼吁了很多年的提法。”秦前红介绍,在 1999年第一个司法改革纲要里面就已提出来这样一个探索,而且这一做法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是一种常规做法,这体现了法律是一种实践行为,需要有一定的资历和工作背景。“采取这一措施有助于提升司法职业化的水平。”

  针对政法专业毕业生的问题,秦前红表示,国家在法学教育中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基于制度障碍,如公务员考试不透明、用人潜规则、地域歧视、性别歧视,还有军转干部挤进政法系统等,都使得相当一部分法学专业学生无法进入政法队伍,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至于职业保障体系问题,秦前红则认为,除了薪酬福利待遇、人身安全保障外,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激励机制,畅通司法和执法人员晋升晋级的渠道,如从基层法院调往中级人民法院,从助理审判员升为审判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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